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
网校首页    模拟考试题库    报考指南    招生方案    名师简介    免费试听    进入课程    注册会计师    中级管理会计师    经济师    税务师    资产评估师   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 中 级 会 计 >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 >

中级会计职称考试《经济法》基础班讲义三十七


第一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

( 2013 年新增)(★★★)

九、汇票

(四)保证(★★★)( P232 )

1. 绝对应记载事项

“保证”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为绝对应记载事项。

【解释】票据保证必须作成于汇票之上(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“保证”字样并“签章”),如果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,不属于票据保证。

【相关链接】以汇票设定质押时,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“质押”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,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“质押”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、质押条款的,不构成汇票质押。

2. 相对应记载事项

( 1 )未记载被保证人的:已承兑的汇票,承兑人为被保证人;未承兑的汇票,出票人为被保证人

( 2 )未记载保证日期的: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

【解释】保证人为出票人、承兑人保证的,应将保证事项记载于汇票的正面;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,应将保证事项记载于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。

3. 保证责任

( 1 )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
( 2 )保证人为 2 人以上的,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。

( 3 )保证不得附条件,附条件的,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。

( 4 )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,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。

(五)付款(★★)( P234 )

1. 提示付款期限

( 1 )见票即付的汇票,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。

( 2 )定日付款、出票后定期付款、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,自到期日起 10 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。

( 3 )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,在作出说明后,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。

2. 付款的效力

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,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,票据关系随之消灭。但是,如果付款人付款存在瑕疵,即未尽审查义务而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票据付款,或其存在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付款的,则不发生上述法律效力,付款人的义务不能免除,其他债务人也不能免除责任。

(六)追索权(★★★)( P235 )

1. 行使追索权的条件

( 1 )实质条件

①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;

②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;

③在汇票到期日前,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、逃匿的;

④在汇票到期日前,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。

【例题·多选题】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,出票人为丙公司,承兑人为丁公司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各项中,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有( )。

A. 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

B. 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

C. 丁公司被宣告破产

D. 丁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

【答案】 CD

【解析】只有“承兑人或者付款人”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,才可以行使追索权。

( 2 )形式条件

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相关证明(如退票理由书、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)的,将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,但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。

2. 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

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( 3 日)发出追索通知的,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。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,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,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。

3. 追索权的行使期限

( 1 )持票人对前手(不包括出票人、承兑人)的 首次追索权 ,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 。

( 2 )持票人对前手(不包括出票人、承兑人)的 再追索权 ,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3 个月 。

4. 追索金额

( 1 )首次追索权的追索金额

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;

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,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;

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。

【解释】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、利息和费用,但 不包括 持票人的 “间接损失” 。

( 2 )再追索权的追索金额

①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利息;

②发出通知书的费用。

【例题·多选题】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,被追索人在向持票人支付有关金额及费用后,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。下列各项中,属于被追索人可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清偿的款项有( )。

A. 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

B. 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

C. 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

D. 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

【答案】 AB

【解析】( 1 )首次追索权的范围:汇票金额、利息、取得拒绝证明的费用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,不包括间接损失,因此选项 D 错误;( 2 )再追索权的范围: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利息、发出通知书的费用,因此选项 C 错误。

5. 追索对象

出票人、背书人、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“连带责任”:

( 1 )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,对其中任何一人、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;

( 2 )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开始进行追索的,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。

【解释】持票人能否对“背书人”行使追索权,应综合考虑以下问题:

( 1 ) 10 日: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,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;( 2 ) 3 日: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的,仍可以行使追索权;( 3 )背书人的禁止背书: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“不得转让”字样,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,如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,则持票人对该背书人无追索权;( 4 )附条件的背书:背书时附有条件的,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,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,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;( 5 )伪造:持票人对伪造人、被伪造人均无追索权。

课程推荐

  • 中级会计职称普通班
  • 中级会计职称特色班
  • 中级会计职称精品班
  • 中级会计职称实验班
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
普通班

班次特色
按照大纲(或教材)章节体系进行系统讲解,结合各章节考情分析、知识点讲解和总结,对大量极具代表性的重点、难点习题解题思路及过程的深入剖析。
课程组成
基础学习班+习题精讲班+冲刺串讲班+答疑版+vip

240元/一门
450元/两门
680元/三门
购买
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
特色班

班次特色
含普通班全部课程+服务。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,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,准确把握考试重点、难点与考点,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,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,指明考试中“陷阱”、“雷区”和“误区”所在。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,助学员高分过关。
课程组成
基础学习班+习题精讲班+冲刺串讲班+模拟考试题库+语音视频课堂+答疑版+VIP

380元/一门
720元/两门
960元/三门
购买
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
精品班

班次特色
含特色班全部课程+服务,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,专人答疑,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,及时回访跟踪,了解学员学习情况,督促学习,提高学员学习效率。
课程组成
基础学习班+习题精讲班+冲刺串讲班+模拟考试题库+答疑精华班+应试技巧班+语音串讲班+VIP金卡

680元/一门
1200元/两门
1800元/三门
购买
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
实验班

班次特色
含精品班全部课程+服务,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,并签署协议,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(必须参加当期考试)。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,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!
课程组成
基础学习班+习题精讲班+冲刺串讲班+模拟考试题库+答疑精华班+应试技巧班+语音串讲班+VIP金卡+签署协议

1000元/一门
2000元/两门
3000元/三门
购买
  • 中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
  • 中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实验版
模拟题库 题库介绍 价格 购买
综合版

题库特色
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,准确把握考试重点、难点与考点,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,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,系统、详细地总结各章节的重点内容配以例题详解,让学员事半功倍,考试命中率高,助学员高分过关。
题库组成
模拟考试系统+试卷题库+章节题库+幻灯题库+手机题库系统+答疑版

120元/一门
200元/两门
240元/三门
购买
模拟题库 题库介绍 价格 购买
实验版

题库特色
包含综合版所有题库,开通实验版题库的学员,只要在考试之前完成该科目题库中所有题目的答题,并且完成错题重做,考试不通过退还该科目费用!
题库组成
模拟考试系统+试卷题库+章节题库+幻灯题库+手机题库系统+答疑版

240元/一门
480元/两门
720元/三门
购买

相关文章

无相关信息

财务管理高端精品课程公开课

点击查看更多财务管理课程

专业知识水平考试:
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(中级)教材:
《风险管理》、
《绩效管理》、
《决策分析》、
《责任会计》为主,此外还包括:
管理会计职业道德、
《中国总会计师(CFO)能力框架》和
《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》
能力水平考试:
包括简答题、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。

更新时间2023-02-20 22:20:03【至顶部↑】
江南财子®  联系我们 | 邮件: | 客服热线电话:4008816886 | 

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

电话:
付款方式   |   给我留言   |   我要纠错   |   联系我们


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