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窗
loading...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 财税资讯 >

郝如玉:修订1985年税收立法授权规定


 【导读】在今年全国“两会”上,全国人大代表、首都经贸大学副校长郝如玉建议,修订1985年税收立法授权规定。首先应将“全部授权”转型为“部分授权”的立法模式。

  “因历史原因,我国许多税种开征几十年了,却仍停留在国务院的"条例"上,我国的税收法律框架远未形成。”在今年全国“两会”上,全国人大代表、首都经贸大学副校长郝如玉建议,修订1985年税收立法授权规定。

  郝如玉说,我国现行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,源自1985年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,这种授权在当时的经济社会大环境下十分必要,但对于国务院制定的“条例”何时提请全国人大上升为法律,却没有任何的时间限制,在授权立法的目的、程序等方面也未加任何限制,属于典型的“全部授权”。

  这种“全部授权”制度使得我国的税收立法出现了滞后,导致的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:许多税种开征几十年了,却仍停留在国务院的“条例”上。我国税制体系现有的18个税种中,只有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3个税种是全国人大审议立法的;其他15个税种都是国务院制定的“条例”、“规定”等法规和规章。如今,在国务院制定的15个税收条例中,已制定60年以上的税收条例有4个,制定25至29年的有7个,制定20至22年的有2个,制定7至13年的有2个。

  郝如玉建议,全国人大尽快修订1985年税收立法授权,同时,加快“条例”上升为全国人大法律的进程,逐步将全部现有的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。

  他说,首先应将“全部授权”转型为“部分授权”的立法模式。具体做法是,在1985年的授权里增加如下内容:应该在2020年以前,将多数国务院税收条例上升为全国人大的法律;规定新设立的税种,其主法直接由全国人大立法,税法实施细则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;规定税收政策和税制的重大调整,应向全国人大报告。

銆€

銆€

銆愬厤璐e0鏄庡拰鐗堟潈璇存槑銆�
鏈珯閮ㄥ垎淇℃伅鏉ユ簮浜庝簰鑱旂綉锛�瀵硅浆杞界殑淇℃伅鎴戜滑鍔涙眰鏍囨槑淇℃伅鐨勫嚭澶勶紝鎴戜滑灏婇噸浣滆€呯殑鐗堟潈钁椾綔鏉冿紝瀵规垜浠浆杞界殑淇℃伅濡傛湁寮傝鎴栨湁渚垫潈鎴栬繚娉曚俊鎭鍙婃椂鑱旂郴鎴戜滑锛屾湰绔欎細绔嬪嵆鍒犻櫎锛�瀵瑰師鍒涘唴瀹规垜浠効鎰忔敮浠橀€傚綋鐨勭ǹ閰紝鑱旂郴鏂瑰紡锛氶偖浠�:webmaster@jscj.com銆€鐢佃瘽锛�4008816886

相关文章

无相关信息
更新时间2022-03-13 11:23:11【至顶部↑】
联系我们 | 邮件: webmaster@jscj.com | 客服热线电话:4008816886(QQ同号) |  娣诲姞瀹㈡湇寰俊

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

客服电话: